海上保险
本文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约的保险人行使代位催促赔偿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的国家发改委》月底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约的保险人行使代位催促赔偿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的国家发改委》月底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5日法释〔2014〕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约的保险人行使代位催促赔偿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的国家发改委(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2月26日起实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诉讼中保险人代位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准日涉及法律问题的批示》(沪高法〔2014〕89号)收悉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现代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建造的基本技能和管理基础知识、计算机编程及应用能力,能在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研究、制造、检验、使用和管理等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方面工作的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船舶结构力学、船舶静力学、船舶阻力、船舶推进、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船体建造工艺、船体焊接、船舶设计原理。 船舶与海洋工程这个专业因为开设此专业的院校较少,因此这方面的人才备受欢迎
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海上保险法、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仲裁法和英国合同法。 社会兼职: 职业经历:2013年5月,郑睿博士入职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任教,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海商法、海上保险法、租船实务与法律、班轮实务与法律、法律英语和普通法概论等课程
培养目标:依托交通行业优势,以培养汽车保险人才为特色,同时培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中介及保险理财等相关保险专业的高级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保险概论、汽车保险、汽车构造、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海上保险、风险管理、资产评估、市场营销、金融市场,以及汽车拆装、社交礼仪实训、汽车保险实训、保险综合业务实训等实践课程。 专业技能培养:要求学生掌握全面的保险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通过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具有熟练处理保险业务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