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本
第一条 为使本中心成为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科研机构,保证中心各项研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图书资料,包括中心购置、订阅以及通过交流、受赠等形式获得的中外文图书、报刊、文献缩微胶卷、复印资料,以及中心成员编制的资料卡片、电脑索引等。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仪器设备,包括中心购置的电脑、复印机、缩微胶卷阅读机、还原机等设备及上述设备的配套设备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淮安科技职业学院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淮安科技职业学院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行政院(以下简称本院)为执行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四十一条所定对中央主管机关推动消费者保护业务之监督考核,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之考核对象,为本法第六条所定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三、本院每年办理考核一次,考核程序如下: (一)受考核机关于接获本院考核通知后,应拟具执行绩效书面报告,于规定期间内送达本院
为确保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评审结果的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凡申报参加本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奖的作品(共325件),均参加评审。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论文中,作者年龄符合要求的论文直接参加终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一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和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
《关于对特困学生资助的具体办法》(滁慈爱字2011年003号文件) 根据《滁州市慈善爱心助学协会章程》和《滁州市慈善爱心助学协会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为做好对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资助范围:包括全市八个县(市、区)和市本级。 资助对象:鉴于目前国家己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并全部免收学费,故协会资助的对象主要是考取大学、高中阶段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劳动部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新增第四款规定,特别针对“上市或上柜”之事业单位违反加班工时、轮班及7休1例假规定(劳基法第32条、第34条或第36条规定者),其裁处金额将以5万元起跳,其余事业单位裁处金额仍维持2万元,该规定自107年10月1日起生效。 劳动部为使直辖市、县(市)政府依劳动基准法规定裁处罚锾之案件,有一致性之处理规范,特订定本原则。主管机关应依劳基法第80条之一第二项及行政罚法第18条第一项规定,于裁处罚锾时,审酌下列各款情事,为量罚轻重之标准:包括(一)违反行为有关之劳工人数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部署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为加快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食品企业工作的指导,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中华蜂产品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依据本会2010年第五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会议决议事项办理。为有效管理与稽核“精彩一○○蜂蜜标章”(以下简称本标章),并确保参与本标章的业者与消费者之权益特订定本办法。 依据本会2011年第五届第五次理、监事联席会,会议中决议事项由理事长委派稽核小组成员(五位),并且由小组挑选一位担任召集人务使北、中、南都有成员,可方便就近处理各项工作之推动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工作部署,立足现有基础,遴选梳理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通过若干年努力,从中培育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工作部署,立足现有基础,遴选梳理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通过若干年努力,从中培育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申报条件: (一)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