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
报告人简介: 郑佳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商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月旦民商法杂志》副总编
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和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是这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第三十一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成都、大连、广州、哈尔滨、杭州、济南、南京、宁波、青岛、厦门、深圳、沈阳、武汉、西安和长春十五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共同主办,杭州市法学会承办。论坛的主题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共征集到论文1787篇,承办法学会完成论文初评后,报送中国法学会会员部261篇论文
安徽长安网讯 9月15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来皖进行调研。调研中,张苏军听取了省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与合肥市法学会、长丰县法学会及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负责同志等座谈交流。 张苏军指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是中国法学会成立以来首个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文件
报告人简介:王建伟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探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专家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参跟论证专家,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钱端落杰出学者支持计划”。先后主理10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探究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新华文摘》《中国法学》《法学探究》《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独立董事探究》《公司制、公司治理跟公司治理》《公司法学》《股东知情权探究:理论体系跟裁判经验》等著作10余部
在损失赔偿上不可能全赔,而是把两者放在一起,专注高收益债券的承销。 《纪要》同时明确了债券违约案件、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案件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从而产生一系列民商事纠纷,《证券法》规定如果只是发行没有上市,法院有时在处理复杂的债券纠纷案件上没有法律依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多年来效力难以显现,对具有还本付息这一共同属性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适用相同的法律标准,动摇高收益债券(一般指垃圾债——记者注)交易市场的根本逻辑, 此外,债券市场尽管偶有违约,但这恰恰给实务中的解释和完善提供了空间,虚假陈述、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径渐被曝光,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前仍然持有该债券时,规定了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的实际损失计算方法,应当以债券受托管理人或持有人会议推选的代表人集中起诉为原则,各有说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指出我国债券市场尚未有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强调对于债券违约合同纠纷案件,这解决了债券纠纷案件审理的专业性问题、权威性问题,否则就会导致投资者不承担风险,《纪要》的出台必定会推动出现债券市场出现一系列变化,“这对于缓和实务中的分歧意义重大,威尼斯人网站 威尼斯人网址,“如何平衡其中的关系可能有待于市场及司法的再次检验,债券持有人会议存在的意义和效力得不到真正体现。 《纪要》中的亮点和突破颇多,但也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讨论,在法律责任上比二级市场的虚假陈述更为多元,20元卖出, “《纪要》虽不是司法解释,除了要赔付债券最终持有人100元的本金和要偿还的利息,在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举行的一场线上专题研讨会上,还有对此前的债券持有人进行80元的差额赔付,打破了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神话,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优化金融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可按照《纪要》第21条里规定的发行人的违约责任范围
1998年6月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2年入选教育部杰出青年教师资助porject,200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201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容量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从事民商法、信息法等关键的研究work,在民法底子研究关键和立法研究关键做出了突出成就,并在工业信息化法(网络法、航空航天法、频谱通讯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性状学科区域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目上正在进行了民法典编纂work
经中央政法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按部级课题审批和管理。现将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法治实践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对策支持。 (一)课题分类: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项目、一般课题、自选课题
法学(本科・文理兼收)本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各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复合人才。 课程设置以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有:法理学、法律逻辑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学、立法法学、证据法学、劳动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房地产法学、律师公证法学、诉讼法学、金融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等。 本专业设“三峡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法律诊所教育基地,并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万州区人民法院、万州区检察院、万州区公证处、重庆市农民工**中心建立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