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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爆发自武汉封城到全国各地区做出响应已近两月,防控期间企业基本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现疫情已得到有效防控,很多中小企业,面临开工不足或经营惨淡情形,适度裁员成为很多中小企业不得不不采取的降低成本,续命方式。本文就企业做出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分析如下: 一、企业依据“情势变更”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无过失性辞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裁员”。 当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非过失性辞退进行裁员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2018年9月5日发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以下简称“77号文”)规定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单独核算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77号文所称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77号文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在最近的Hotel县饭店倒塌事件中,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是,涉案房屋被多次掩盖,扩建并建造了彩色钢棚。至于涉及的房屋是否有违法建设问题,当地房屋建设部门负责人表示,涉及的层次很多,没有定论。载明律师将在“多层次”分析此问题
公司之子公司收购公司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营业或财产,符合下列规定者,得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行之,不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应经让与公司与受让公司股东会决议之规定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至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 一、该子公司为公司百分之百持有。 二、子公司以受让之营业或财产作价发行新股予该公司。 三、该公司与子公司已依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对于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当场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所申请***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八)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向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九)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诈术**罪有成立可能吗?其立法背景为何? 刑法第229条规定:“以诈术使男女误信为自己配偶,而听从其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本罪处罚之态样,是处罚以骗术假冒被害人配偶,然后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虽然本罪不涉及**、胁迫,但其刑度等同于刑法第221条之强制**罪,也有学者质疑其法定型是否过重
4.2.1 本条阐明了指挥调度用房在平面位置、内部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4.2.2 本条根据指挥调度中心的特殊功能要求,对应设置的用房加以说明。 4.2.3 本条阐明了指挥调度用房可根据规模和需要设置的用房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公司的资本为股份的有限公司,那么,如果想成立一家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走什么样的流程?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在人数方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否所有的参股人都是股东?接下来由小编带你了解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的内容。 公司法第77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根据该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997年9月25日增订10月8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无故泄漏因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罚金。 理由 按现行妨害秘密罪之处罚对象限于医师、药师、律师、会计师等从事自由业之人,依法令或契约有守因业务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义务之人及公务员、曾任公务员而其有守秘密义务之人,似不足以规范其他无正当理由泄漏因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之行为,故增列本条规定。 2019年12月3日修正12月25日公布[编辑] 条文 无故泄漏因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第二十八条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有关规定,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