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欢
苗栗县一名张姓男子娶曾姓大陆籍女子为妻,因为女方第一次申请来台时未获准,于是赴陆与妻同居一个星期。然而他在那周日夜求欢。曾女担忧来台“会被折磨死”,加上张男拒付喜宴钱人民币1.5万元(约台币7.2万元),愤而拒绝来台
利雄(古馆宽治 饰)和章江(筒井真理子 饰)结婚多年,共同养育着女儿萤(筱川桃音 饰),虽然生活平静毫无波澜,但夫妻两人之间早已经没有了感情的交流,仅仅维持着婚姻的空壳。利雄的朋友草太郎(浅野忠信 饰)出狱后来到利雄的工作室干活,寄宿在利雄家中。一边是冷淡的丈夫,一边是和善温柔的同居人,内心空虚而又寂寞的章江很快就在草太郎的攻势之下沦陷了
陈姓男子以妻子拒绝行房、分居长达10余年等理由诉请离婚,一审法官判准,但陈妻不愿分手;二审认为夫妻俩行房次数每年仅1、2次,夫妻有名无实,维持原判决。 50多岁的陈姓男子表示,75年度蜜月期间,妻子就因为拒绝行房导致2人起争执,3年后生下长女,妻子以工作忙碌为借口,2人每年仅有1、2次性生活,当时他才32岁,求欢遭拒让他有强烈的挫折感。 陈男指出,妻子担任高中老师,与一般职业妇女比较并不会太忙、太累;2人因性生活无法改善被迫分房,至今分居长达10余年,他认为夫妻已形同陌路,不如分道扬镳
诈术**罪有成立可能吗?其立法背景为何? 刑法第229条规定:“以诈术使男女误信为自己配偶,而听从其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本罪处罚之态样,是处罚以骗术假冒被害人配偶,然后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虽然本罪不涉及**、胁迫,但其刑度等同于刑法第221条之强制**罪,也有学者质疑其法定型是否过重
苗栗县一名张姓男子娶曾姓大陆籍女子为妻,因为女方第一次申请来台时未获准,于是赴陆与妻同居一个星期。然而他在那周日夜求欢。曾女担忧来台“会被折磨死”,加上张男拒付喜宴钱人民币1.5万元(约台币7.2万元),愤而拒绝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