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
《能源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能源用户使用能源达中央主管机关规
《能源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能源用户使用能源达中央主管机关规定数量者,应建立能源查核制度,并订定节约能源目标及执行计划,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备并执行之。” 第 12 条 :“能源用户使用能源达中央主管机关规定数量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报使用能源资料。前项能源用户应申报使用能源之种类、数量、项目、效率、申报期间及方式,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
财政部于今6日订定“101年度个人出售房屋未申报或已申报而未
财政部于今(6)日订定“101年度个人出售房屋未申报或已申报而未能提出证明文件之财产交易所得标准”。 财政部表示,依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7条之2第1项规定,个人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时之成交价额及成本费用之证明文件者,其财产交易所得之计算,依法核实认定;其未申报或未能提出证明文件者,稽征机关得依该部核定标准作为核课之依据。 上开标准,系由该部各地区国税局参照当年度经济情况及房屋市场交易情形拟订,报请该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