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庭
2020年2月15日,多家贫困户向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4月7日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些案件,并于四天后宣判。被告蒙羊公司经该法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网易娱乐11月28日报道 11月28日,高云翔涉性侵案,陪审团闭门退议。截止到北京时间13:00,法官决定今日不予裁决。在昨天的庭审中,陪审团意见未达成统一,对高云翔王晶的控罪裁定一直纠结,最终退议未判
近日,经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辛桥法庭田广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参加庭审后对田广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赞叹案件审理的高效,为其门窗厂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情回顾: 汪某因经营门窗生意需要常年在韩某所开的门窗厂赊购门窗等货品并为韩某出据欠条
原告张忠与被告栗衍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清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栗衍和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忠诉称,被告栗衍和向其借款363,000.00元,约定2014年10月15日还款,月利率3分,如逾期加收0.5%,并用栗衍和的两处房产做抵押(一处是克房权证字第082140号,面积是56平方米
10月13日,秦都法院速裁庭法官运用司法智慧和办案经验,在(原告)六名农民工证据不充分的情形下,查明事实真相,成功化解了6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九月份,六名农民工来到速裁庭接待室,咨询讨要被告拖欠他们运输费事宜。经法官仔细询问,得知他们从2017年开始与一家运输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他们负责给咸阳一家大型餐饮企业送货,货送到后,该企业及运输公司通过微信记账,定期给他们结账,但他们手中既没有合同,也没有运输公司给其结算的票据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浙甬劳人仲公告〔2023〕2号) 来源: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本委已受理叶永良与你单位追索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夜餐费的争议,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甬劳人仲案(2023)64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时在本委仲裁三庭(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
(一) 依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项之规定,被告无选任律师充当其辩护人时,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为其强制辩护: 被告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法为完全之陈述者。 被告为低收入户或中接收入户而声请指定者。 其他审办案件,审判长认有必要者
法定代理人:姚某,女,汉族,住常州市武进区,系原告母亲。 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姚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2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9月25日,由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崔国栋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滨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6个罪名、14起违法犯罪事实,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及1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41名辩护人到庭辩护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浙甬劳人仲公告〔2021〕2号) 来源: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本委已受理李宏良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甬劳人仲案(2021)8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3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