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庭
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遗传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量子位”(ID:QbitAI),36氪经授权转载。 刚刚,“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圳南山一审公开宣判: 据新华社报道: 根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判处广东省某医疗机构张仁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判处深圳市某医疗机构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主旨:公示送达本院111年度苗简字第882号原告刘锦枢与被告刘锦标等八十人间涂销地上权登记事件应送达被告李宜芳、刘氏锡妹之起诉状、民事更正起诉状缮本及本院所定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51条、第152条。 一、该起诉状、民事更正起诉状缮本现由本院书记官保管,被告李宜芳、刘氏锡妹得于上班时间来院领取
8月2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郑湘兴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深化“八闽新风、清廉机关”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福建省国资委组织委机关有关处室、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委管企业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共40余名党员干部到庭旁听。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白云区泰运包装材料厂与被告广州意维纸品包装有限公司、胡春艳、朱松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11民初7143号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告期为30天,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你方须于公告期内到庭领取上述材料,期满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4:30,开庭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道西116号钟落潭人民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北京法院官网公示了范冰冰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是范冰冰女士。判决书显示,范冰冰本人没到场,原告(范冰冰)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庭审,本案已经审理结案。 范冰冰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定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费尔巴哈对伊斯兰教的批判在社会上发出了非常的大影响,他的少数观点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会和内阁的斗争中被有些极端主义者接受。对Carl·马克思的震慑也不小,尽管马克思并差异情他意见中的机械论,马克思曾写过《关于费尔巴哈的纲领》,批判他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价值观上坚持不渝唯心史观
本院受理原告陈辉剑诉被告广东德致诚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春辉、湖南德致诚品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234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退还装修应退款32325.22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32325.22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明星网资讯近日87版孙悟空扮演者六小龄童动怒了,把网游公司告上法庭,六小龄童将告网游公司侵权并且要求索赔百万,新闻一出引来许多争议,到底孙悟空的肖像权属不属于六小龄童。 5月6日,北京一中院二审此案。庭审中,原告章金莱(即“六小龄童”)并没有到庭,其代理人认为,央视1987版《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形象,可以说有80%都是根据六小龄童本人的面部轮廓塑造的
王银海: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银海、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正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洪某某、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9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诸灿祥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0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春江,被告洪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褚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