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
一、宜兰县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督促各单位暨所属机关(以下称各单位)落实政府资讯公开法,保障人民知的权利,增进人民对公共事务之了解、信赖及监督并促进民主参与,特订定本要点。 二、各单位应依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主动公开主管行政资料与法令规章于互联网,另得以刊载于本府公报或其他出版品之方式公开之。 三、各单位应于作成或取得政府资讯之日起一个月内制作目录,公开于互联网
美国白宫7日晚发表声明说,美方已经获知关于美军在伊拉克基地被袭的报道,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声明中说,“总统已经听取了简报,正在密切关注局势,并与他的国家安全团队进行磋商。” 美国国防部负责公共事务的官员乔纳森·霍夫曼在一份声明中说: “很明显,这些导弹是从伊朗发射的,目标是至少两个伊拉克军事基地,那里驻扎着阿萨德和埃尔比勒的美军和联军人员
想拥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吗? 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青年校园顾问团,强力募集中,即日起到10月15号,开放报名,报名者只需撰写个人学、经历与未来担任顾问团成员的自我期许,表达对青年就业及人才培育相关议题的热心看法,发挥自我影响力,就有机会成为校园种子,让公共政策有机会因你而创新改变。 中彰投分署林淑媛分署长表示,青年校园顾问团预计甄选30名18到29岁青年,顾问团成员未来将参与分署青年顾问座谈及咨询会议,也共同为青年就业及人才培育相关议题发声,协助推广政府相关政策,期许青年朋友展现行动力,提供跳脱传统框架的崭新观点,一同实现美好未来。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其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活动
2005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核心素养界定为“个人实现自我、终生发展、融入主流社会和充分就业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集合”。[1]此后一些国家和组织也相继提出了具有不同价值追求和具体内涵的核心素养概念,它是各个国家课程标准培养目标制定的来源。2016 年我国颁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它提出了我国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具体体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个方面”,[2]它是我国基础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制定、课程实施和评价改革的依据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始建于1979年,是青岛市唯一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展开放教育,致力于满足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需要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型高等学校。2012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揭牌成立,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成为首批成立的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多年来,学校坚持办“市民身边的大学”的办学宗旨,坚持多元开放的办学格局,逐渐走出了一条以开放教育、创业教育、社区教育为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深度融合的新型大学之路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防止和消除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和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从事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单位职责相关,与事实不相符、信息内容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对认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几点看法 – 110法律咨询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一、为促进青少年参与教育公共事务,广征青少年对教育公共事务之建言,并建立本署政策咨询管道,特设置本署青少年咨询会,并透过公开遴选青少年代表。 二、旨揭遴选简章之资讯摘要如下(详如附件): (一)报名资格:凡年满12至24岁 (出生年间为自民国88年至100年止) 之青少年。 (二)报名方式:112年1月18日(星期三)前,备妥报名资料寄至“国立虎尾高级农工职业学校学务处”(632004云林县虎尾镇博爱路65号),信封上请注明“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第五届青少年咨询会之青少年代表报名”(邮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