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2022-10-27) 中办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2022-06-2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06-1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05-26)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2022-05-2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2-05-1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4-25)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2022-04-19)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 (2022-04-11)
距离2023年的清明节假期越来越近了,很多朋友都在规划清明假期是外出游玩还是回家扫墓,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3年最新的清明节高速免费资讯,有外出计划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免费时间2023年4月5日00:00—4月5日24:00 (共1天) ps: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通行提示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主要起草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合肥市数据资源局、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盾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摘要:记者从7月5日开会的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前进会上得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国家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印发《关于增进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6年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表格》。近年来,国家旅游局对前进自驾车房车旅游做到了积极探索和周密部署。 记者从7月5日开会的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前进会上得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国家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印发《关于增进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6年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表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27号)要求,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统筹推动本地区集聚区建设工作,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指导集聚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丰富文化和旅游业态,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品牌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0月13日,纺织服装学院在纺服组团309会议室开展了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师生党员参加了本次活动,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陈洁主持活动。 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姜为青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视,要求教师应增强技能本领,提升职业素养,培养更多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元旦放假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共放假3天。1月3日正式上班。 二、假期将至,请各位同仁尽快把当前工作处理完善
为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创建和维护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撰写指南》,现予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规范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药物警戒活动,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公告如下: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征集内容: 为全面治理城镇小匹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2 号)精神,制定《椒江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现将《椒江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个人于2019年8月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椒江区司法局
《2021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