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北市府所属有14个景点、社教机构,过去提供全国退休公教人员凭证可享免门票优惠,由于于法无据,引来议员质疑。北市府元旦起已取消228纪念馆、景美游泳池的免收门票优惠,下个月预计再取消动物园、儿育中心、市立天文馆、北美馆等热门景点的优惠。 至于台北当代艺术馆,属市府委托民间经营,目前仍保留对退休公教人员的优惠
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 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据住建部网2017年10月30日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2017年9月22日)现已主动公开,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实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货品应准许自由输出入。但因国际条约、贸易协定或基于国防、治安、文化、卫生、环境与生态保护或政策需要,得予限制。 前项限制输出入之货品名称及输出入有关规定,由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后公告之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精准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起草了《大武口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2年8月1日(星期一)中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办,逾期未反馈者,视为无修改意见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定会计设计》的内容已明显不符合现时商业环境对会计实务工作的要求,亦与世界各国的会计规范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对《公定会计设计》进行改革是必要的。为了达到以上的目标,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开展了有关制定会计准则的计划,委员会完成了有关澳门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和广泛的咨询工作后,在2005年12月制定及通过澳门会计准则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要求,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详见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结婚可以说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当然提到结婚,很多的男性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彩礼问题了,这里面是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彩礼是什么?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华律上海婚姻律师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总署署令]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1号令)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1号令) (2023年3月7日海关总署令第261号公布 自2023年3月7日起施行)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5年3月21日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1999年8月5日海关总署令第7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2017年12月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