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2015年12月16日) 中央编办同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的活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发放的集体资产股份权利证明书。这个证可以用来证明农民所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能参与集体的管理决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为抵押融资的凭证。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申请人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拒收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违法,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 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是: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拒收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违法。 申请人称:2020年6月25日,申请人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被申请人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该邮件被申请人拒绝签收
经核查,下列车辆已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关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相关车辆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规定,决定撤销下列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相关《道路运输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运管机构归档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经查,你于2018年2月7日在“沪传健司鉴所[2018]临鉴字第134号”鉴定案件中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导致了鉴定意见不准确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鉴定人询问笔录。 本机关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或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凡在本市内专业经营或兼营清洁服务业,领有合法证照之公司、行号、服务社、服务中心,不论公、民营均应于开业后一个月内加入本会为会员〈依商业法第二至弟二节第十二条规定办埋〉。 于开业后三个月内申请加人本会,入会时需填写入会申请书,并缴纳常年会费及入会费,经本会理事会审查合格,使为本会会员。 二、负责人、会员代表身份证影印本各二份
中国***5月6日下午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正式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指引明确,QFII只能从事套保交易,不能利用期指在境外发行衍生品。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行为,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1994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各旗、自治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松尚人力提供全国推行居民健康卡你怎么看? 网友评论汇集有关的信息,我国将推行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卫生部发布的这个消息,网友非常关注。本文汇集网上关于居民 卫生部公布了《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实现居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 居民健康卡是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可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