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第 2 条 雇主与受雇者之约定优于本法者,从其约定。 本法于公务人员、教育人员及军职人员,亦适用之。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及第三十八条之一之规定,不在此限
当事人委托上海经贸虹桥报关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英国一批空气清新剂。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中,有标有“AIR WICK及图”商标的空气清新剂39450个,价值合计33931.5美元。对于上述货物,“AIR WICK及图”商标权利人瑞基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认为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情节轻的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依法是可以调解处理的 ... 更多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访问者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同意本声明。访问者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利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如有异议,请立即跟本网站协商,并取得本网站的书面同意意见。 第一条 访问者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浏览、利用、转载、宣传介绍)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访问者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访问者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国际公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公布于民国33年8月19日 市县工程受益费征收条例 (民国51年) → 市县政府于该管区域内因改良土地而建筑道路、堤防、沟渠、或其他水陆工程,得向直接受益之土地不论公有私有,一律征收工程受益费。 工程受益费之征收,按土地受益之程度为标准,由市县政府分别等级、拟定费率、其总额以不超过各该工程实际所需之费用为限。 征收工程受益费及费率,应经市县民意机关之议决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九条 狩猎场配置猎枪,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第十条: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捕猎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政法字[2001]34号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4月2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关于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办事处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厉行节约,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保证安全监察执法资金专款专用
第一条 本办法依大学法第六条、大学系统组织及运作办法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为促进国立教育大学之合作,有效整合学校资源,以稳定国家长远师资培育基础、落实教育长期发展策略,建立以教育、人文、理学、艺术、社会与科技为主要学术特色之大学系统,并提升国际竞争力,成立台湾教育大学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 第三条 本系统设系统委员会,掌理下列事项: 一、系统总校长之推选、聘任、续聘及解聘之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