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材料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文发建材经营部(普通合伙)与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湖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一、判令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300万元,并按LPR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3,342,395.82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
铃声一响,不论在被窝里还是在用餐,必须最快时间出警 2016年10月8日,道外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在搜救被困人员时,道外中队消防员李振涛从15层虚掩的电梯门不慎坠落牺牲。一把从父辈手中接过的弦子,在弦子舞传承人次仁旺堆手中,拨响了新的旋律。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中国福彩网: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二、监督的范围:行政执法部门(含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组织、接受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监督职责单位:区司法局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具体承办行政执法监督案件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我院受理原告沈绪武诉被告黄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沈绪武起诉: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30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甲某天下班路过一条小巷,刚巧看到一人倒在地上,于是上前查看,谁料被赶来的公安机关误认为其实凶手将甲抓回公安局问话。甲感到十分委屈,遂申请委托辩护人,公安局不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答:在本市范围内,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经济困难:本市现行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具体标准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具体按照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6)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劳动用工纠纷,主张权利的; (8)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12)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 (1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七、法律援助条件有何特殊规定? 答:对于公民见义勇为主张其合法权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农民工工伤赔偿这三类法律援助事项,不受经济困难标准的限制,申请人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甘肃某轧钢厂法定代表人龚某于2004年投资3500万,成为该轧钢厂最大的股东,2009年该厂增资至1个亿,龚某的享有90%的股份,股本 总额为9000万。2013年,龚某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杨某,转让价格为7000万,后经人举报其偷税,检察院以偷税罪对龚某提起公诉。赖绍松税务诉讼律 师介入并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后,认为检察院认定龚某股权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申报个人所得税属于严重计算错误,因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成本费 用,有所得额时才需缴纳税款
法律分析:不一样,再审受理是指法院发出再审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受理了这个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而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