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项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教师授课著作权锦囊”宣导说明(如附件 ),提供教师参考使用,以建立正确之著作权观念。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6点,并自即日起施行。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补助本国语文教育活动实施要点” 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划,自111年5月16日(星期一)至111年7月1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请,申请事项详如说明,请查照
刘某与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1)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黄奇帆,市长。 上诉人刘某因请求撤销被上诉人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行初字第001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和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自动延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教师授课著作权锦囊”宣导说明(如附件 ),提供教师参考使用,以建立正确之著作权观念。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6点,并自即日起施行。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补助本国语文教育活动实施要点” 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产学合作研究计划,自111年5月16日(星期一)至111年7月1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请,申请事项详如说明,请查照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大场镇子栏目([URL])的“公开年报”中查阅和下载
根据省国防科工办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求》,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可以总结出武器装备生产许可申请的流程大致为以下步骤: 1、在接收申请材料后,应即时向申请单位开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2、经审查,申请单位所申请事项不属于武器装备许可范围或不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工作指南》要求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并开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经审查,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 4、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开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或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5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并开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6、经审查,发现申请单位申请的许可专业(产品)属于一类许可的,告知申请单位直接向国防科工委许可证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开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事项告知书》。
一、各相关申请人于2021年9月29日提出的道路旅客运输13条农村客运班线延续许可经营相关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区交通运输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34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1年交通运输运输许可事项申请受理公示(2021年第2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1年10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
400电话的优势非常明显,这也是400电话被广泛使用的原因之一。现在让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企业需要有一部电话作为与客户沟通的工具。与传统的电话或固定电话相比,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痛点:在其他地方打长途电话必须支付长途费,过去每分钟60美分,而ip电话也要30美分
取保候审是由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的措施。在我国,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二类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二)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四)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五)经评定合格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六)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七)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注:一类许可项目(产品)由国防科工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