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材料
01、日前,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曹承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承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承乐利用担任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会见是什么?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 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 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这个问题非常好,其实也是在问辩护律师能做哪些工作。 第一、先看我国法律给辩护律师的定位: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定位就是在法律框架内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人
本文摘要:11月21日,钟山县的组织专项督查组积极开展工商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通过座谈和查询涉及案件材料等方式展开,督查组征询县工商局今年以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获得的效益和不存在艰难的情况汇报,并随机抽验了今年该局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材料。 在督查对系统中,督查组指出,该局今年以来并未经常出现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反映了日常执法人员过程侧重服务质量,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强劲,执法人员程序规范合法,执法人员工作成绩有一点认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1989]16号)、《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1992]60号)和《行政复议条例》(国务院令[1990]第70号),加强对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准确、规范地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更好地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材料的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直接受理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及地市级以下税务机关受理的重要复议案件。 各级税务机关应诉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涉税应诉的案件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文发建材经营部(普通合伙)与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湖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一、判令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300万元,并按LPR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3,342,395.82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
杜小兰、符颖律师为Z某成功争取不起诉! Z某因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于2021年12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杜小兰、符颖两位律师接受Z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批准逮捕期间,二位律师认为: 一、犯罪嫌疑人Z某极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其发挥的作用也很小,属于从犯,刑期在三年以下,没有逮捕的必要
法律援助.对于需要律师又拿不起律师费的当事人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一般设在司法局.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凭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案件材料和困难证明)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指派律师;能够获得法律援 答: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中心中司法局的一个部门是无偿援助的.也可拨打12348法律援助电话提供法律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在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免费的有以下事项:1.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4.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但是申请需要一定的条件.你可以了解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关于法律援助的具体介绍你可以直接访问我的参考资料. 申请法律援助到当地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法律援助中心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1、刑事律师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刑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1、刑事律师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1、什么是自首?什么叫立功?自首和立功对量刑有何影响?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