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金
代表人或负责人为财团法人之营利事业,得否捐赠政治献金。 查政治献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7条第1项序文规定,得捐赠政治献金者,以个人、政党、人民团体及营利事业为限。依上开规定,营利事业本即属得捐赠政治献金之主体
本院自民国82年起,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第2项规定,就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政务人员、立法委员、直辖市长、县(市)长等人员之申报资料,除刊登专刊,并建置网络查询系统,提供查询。 本院自民国93年起,依政治献金法第21条规定,受理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之申报,其收支结算表除刊登专刊,并公开于电脑网络,提供查询。 1. 本院为即时提供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政治献金法及游说法等阳光四法之资料,自民国99年5月起,整合发行“监察院公报─廉政专刊”,每期除出刊纸本,并同时发行电子书
据韩国《中央日报》28日报道,“新天地”教会活动的受害者们集体举报了该教会教主李万熙(89岁)总会长。他们表示,“如果政府得知‘新天地’关于新冠病毒疫情的真实态度,一定会感到需要采取更深层次的措施”,并强调行政府应该针对‘新天地’教会进行扣押搜查。 2月27日,韩国“新天地”受害者团体宣布,将以违反《传染病预防法》和《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贪污与侵吞资产条款对教主李万熙提起指控
按政治献金法第11条规定,拟参选人收受政治献金期间,系依选举种类,分别自各该公职任期届满前1年、10个月、8个月、4个月不等,至次届选举投票日前一日止;同法第10条规定,拟参选人应于金融机构或邮局开立专户,并载明金融机构或邮局名称、地址、账号及户名,报受理申报机关许可后,始得收受政治献金;同法第21条规定,拟参选人收受政治献金之用途,以第18条第3项第2款所列项目为限,并不得从事营利行为。次查同法第19条第1项第2款规定,拟参选人应于选举投票日后2个月内,向受理申报机关申报会计报告书。至于拟参选人得支用政治献金期间,政治献金法并未有明文规定,惟为利政治献金实务申报作业之运作,拟参选人得支用政治献金法期间,参酌监察院所定“拟参选人填写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注意事项”第13点规定,应界定为“自专户许可日起至投票日后30日内;惟专户许可前已先为候选人登记者,始日自选举公告日起算”
一、查政治献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7条第1项第2款规定,与政府机关(构)有巨额采购契约,且在“履约期间”之厂商,不得捐赠政治献金。依其立法理由,系为避免与政府有巨额采购,且在履约期间之厂商,利用政治献金影响政府之决策,爰于该款予以限制,至于契约期满,则不在限制之列。次查工程采购契约范本第16条第1款有关保固期之起算日规定略以,全部完工办理验收者,自验收结果符合契约规定之日起算;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约之部分有减损灭失之虞,办理部分验收者,自部分验收结果符合契约规定之日起算
马来西亚停止调查总理涉贪案 无新证据出现‘kb体育平台地址’ 本文摘要:2月8日电 据中央社7日报导,马来西亚检察总长回应,除非马来西亚反贪污局掌控有关总理纳吉布政治献金案的新证据,否则会关闭调查。 2月8日电 据中央社7日报导,马来西亚检察总长回应,除非马来西亚反贪污局掌控有关总理纳吉布政治献金案的新证据,否则会关闭调查。资料图: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据报导,马来西亚检察总长阿班迪回应,他先前宣告纳吉布在政治献金案中并没牵涉到贪腐、不当或任何犯罪行为,引发许多人对调查结果批评,但目前调查已告一段落,除非反贪不会掌控新的证据,否则会关闭调查
一、查政治献金之捐赠可否撤销,依本部94年1月17日研商政治献金法适用疑义案会议决议略以,政治献金法对于政治献金之捐赠,于移转权利后得否撤销,并无明文规定。其为违法之捐赠,本法已明文规定应于收受后一定期间内缴交受理申报机关办理缴库;惟如系合法之捐赠,于符合民法规定要件情形下,自得予以撤销。 二、次查,97年8月13日修正公布之本法第15条第1项规定,政治献金之收受,得于收受后1个月内返还捐赠者;逾期或不能返还时,应于收受后2个月内办理缴库;如不愿收受,亦得于收受后1个月内返还等规定
〔中央社〕立委陈超明、苏震清、廖国栋涉嫌收贿,日前遭北院裁准羁押。陈超明等3人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陈等3人涉犯重罪且有串证之虞,昨天深夜驳回抗告,羁押确定。 高院昨天还驳回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前太流公司负责人李恒隆、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的抗告;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赵正宇办公室主任林家骐的抗告,则于前天遭高院驳回
本文摘要:2月8日电 据中央社7日报导,马来西亚检察总长回应,除非马来西亚反贪污局掌控有关总理纳吉布政治献金案的新证据,否则会关闭调查。资料图: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据报导,马来西亚检察总长阿班迪回应,他先前宣告纳吉布在政治献金案中并没牵涉到贪腐、不当或任何犯罪行为,引发许多人对调查结果批评,但目前调查已告一段落,除非反贪不会掌控新的证据,否则会关闭调查。此外,他也会再行对外做出对此
查政治献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3条第1项明定政治献金之支用用途,以第20条第2项第2款、第3项第2款所列项目为限,并不得从事营利行为;拟参选人收受之政治献金如有賸余,得留供支付当选后与其公务有关之费用、捐赠政治团体或其所属政党、捐赠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构或团体、参加公职人员选举使用等用途使用。其立法意旨系鉴于政治献金系基于政治活动目的所为捐赠,其支用用途应符合捐赠目的,且不得移作营利之用。次查拟参选人支用賸余政治献金之额度,除本法第23条第4项有关供“捐赠政治团体或其所属政党”、“捐赠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构或团体”用途使用者,对同一机构或团体每年捐赠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之限制规定外,并未有额度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