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自民国82年起,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第2项规定,就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政务人员、立法委员、直辖市长、县(市)长等人员之申报资料,除刊登专刊,并建置网络查询系统,提供查询。

本院自民国93年起,依政治献金法第21条规定,受理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之申报,其收支结算表除刊登专刊,并公开于电脑网络,提供查询。

1. 本院为即时提供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政治献金法及游说法等阳光四法之资料,自民国99年5月起,整合发行“监察院公报─廉政专刊”,每期除出刊纸本,并同时发行电子书。“监察院公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专刊”及“监察院公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即起停刊。

2. 廉政专刊电子书提供最近5年出刊资料。5年以前之申报人资料,请经由本院‘财产申报资料查询’系统以检索方式查询。

3. 监察院公报─廉政专刊出刊内容为‘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收支结算表’之期别,将新增CSV档案格式(依申报人最新更正申报资料刊登)提供查询。

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及政治献金法等阳光法案相关规定,将处罚确定者之相关资料公开于电脑网络。

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政治献金法及游说法等阳光法案所为之诉愿决定,依政府资讯公开法公开于电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