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具
立法院第9届第5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25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继续并案审查(一)委员段宜康等18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委员蔡易余等16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尤美女等23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段宜康等16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及(五)委员周春米等26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并案审查委员许智杰等17人及委员周春米等26人分别拟具“刑事诉讼法施行法增订第七条之十一条文草案”案。) 立法院第9届第5会期司法及法制、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两委员会第1次联席会议(事由: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卫生福利部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八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立法院第9届第6会期司法及法制、交通两委员会第1次联席会议(事由:并案审查(一)行政院函请审议“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名称并修正为“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二)委员林俊宪等16人拟具“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陈素月等17人拟具“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之一及第十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周春米等21人拟具“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陈素月等18人拟具“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六)委员李昆泽等19人拟具“大众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草案”、(七)委员林俊宪等17人拟具“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八)亲民党党团拟具“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草案”、(九)委员黄国书等18人拟具“运输安全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十)委员叶宜津等17人拟具“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及(十一)委员郑宝清等16人拟具“运输安全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案。第9届 第6会期 主办单位: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一、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草案”案。二、继续审查委员林岱桦等20人拟具“偏乡教育法草案”案。三、继续审查委员黄国书等19人拟具“偏乡教育条例草案”案
第10届第5会期第10次会议(事由:一、讨论事项:本院经济委员会报告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台湾民众党党团拟具“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第四条及第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委员苏治芬等22人拟具“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台湾民众党党团拟具“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第八条条文修正草案”、委员吴怡玎等18人拟具“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第三条、第四条及第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委员邱议莹等21人、委员赖瑞隆等16人及委员杨琼璎等16人分别拟具“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等24案。 二、4月29日上午9时至10时为国是论坛时间。 三、5月3日下午5时至6时为处理临时提案时间)
地点:监察院前(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2号) 106年6月29日立法院第9届第3会期第1次临时通过所制定“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修定了中华民国所有教师的退休金领取,除了影响所有公立学校教师的权益外,对于学生教育品质之保障、未来人才之培养,均影响深远。此外,修法过程之粗疏、与宪法更有许多抵触之疑虑,【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为了所有教师及教育现场人员之权益,恳请【监察院】协助声请大法官释宪。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及各会员工会拟具共43页完整之【请求协助声请释宪陈情书】,将于当日向【监察院】提出,并请其协助声请大法官释宪
张贴者:2014年3月12日 下午6:59和记 [ 已更新 2014年3月12日 下午6:59 ]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10)日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简称特销税)条例第2条、第5条、第26条修正草案及委员拟具同条例相关条文修正草案,审查结果除部分条文依委员临时提案建议作文字修正外,大致照行政院版本通过,修正内容如下: 一、 将依法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业区土地纳入课税范围,以落实抑制短期投机交易之政策目的。 二、 修正自住换屋免征特销税之要件,除符合办竣户籍登记之条件外,尚须有自住事实;并增订授权财政部对于确属非短期投机核定免税之概括规定及追溯适用未核课确定案件,以营造公平合理租税环境。 财政部说明,特销税条例自100年6月1日施行以来,短期投机买卖房地及哄抬房价之情形已有改善,自住购屋需求持续稳定?加,房地产市场朝健康常态方向发展,参据该部委托学者实证研究结论及搜集相关资料分析,特销税确实发挥抑制短期投机交易及稳定房市之效果
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一、继续并案审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六条及第四百六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高志鹏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廖正井等20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吴宜臻等3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陈根德等2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二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廖正井、吕学樟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廖正井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九)亲民党党团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陈其迈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十一)委员柯建铭等3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继续审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施行法增订第七条之七条文草案”案。 ) 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一、继续并案审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六条及第四百六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高志鹏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廖正井等20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吴宜臻等3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陈根德等2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二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廖正井、吕学樟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廖正井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九)亲民党党团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陈其迈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十一)委员柯建铭等3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滞纳金加征利息宣告违宪之相关配合修正法案】 一、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本院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委员赖士葆等19人、江永昌等16人、卢秀燕等16人、蒋乃辛等22人、赖士葆等19人及刘世芳等17人分别拟具“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五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案等8案。 二、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本院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委员江永昌等17人、吴秉叡等21人、卢秀燕等16人、蒋乃辛等16人、赖士葆等19人及刘世芳等17人分别拟具“所得税法第一百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案等8案。 三、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本院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委员江永昌等17人、吴秉叡等21人、卢秀燕等16人、蒋乃辛等16人、赖士葆等18人及刘世芳等17人分别拟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五十条条文修正草案”案等8案
一、处理院会交付国防部10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决议冻结案等5案。 二、审查本院民进党党团拟具“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之一及第三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审查本院委员刘世芳等17人拟具“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三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新北市观音山五股坑三段约1200坪山坡地,去年业者申请作为“事业废弃物临时贮存场”供暂置垃圾,但去年11月因未依规定施工,遭废止设置许可,但民众质疑业者未依规定恢复绿化,甚至扩大开挖,新北市政府农业局、环保局今天(18日)会勘发现,范围并未扩大,将要求业者一个月内完成**面覆盖工作,以稳固土壤、减少冲刷。 新北市农业局表示,环保局废止的临时贮存场区域(540-3地号),范围外未拟具水土保持计划即擅自开挖区域,已于去年11月开罚6万元并限期改善,业者虽已喷植草种,但现勘发现生长不良,限期业者1个月内完成**面以稻草席覆盖,以稳固土壤、减少冲刷。 新北市环保局回应,经环保局废止的临时贮存场已无使用情形,业者并已移除原有设施包括打包机、棚架等,现正进行植生复原工作,但遗留挖土机、铁板等物品,已要求业者尽速移除并应铺稻草垫,以加速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