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监察院前(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2号)
106年6月29日立法院第9届第3会期第1次临时通过所制定“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恤条例”,修定了中华民国所有教师的退休金领取,除了影响所有公立学校教师的权益外,对于学生教育品质之保障、未来人才之培养,均影响深远。此外,修法过程之粗疏、与宪法更有许多抵触之疑虑,【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为了所有教师及教育现场人员之权益,恳请【监察院】协助声请大法官释宪。
【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及各会员工会拟具共43页完整之【请求协助声请释宪陈情书】,将于当日向【监察院】提出,并请其协助声请大法官释宪。
为此,【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将于7月27日上午10时在监察院前召开记者会,会后进入监察院陈情,敬邀莅临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