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自2020年1月1日起,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现就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URL])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相关管理办法和外汇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93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自即日起,取得国内债券承销业务之证券商(含兼营之业者)得径行办理募集发行国际债券相关之财务规划、评估及顾问业务,无须个别经本行许可。请查照转知所属会员。(自2017.3.29起停止适用) 主旨:自即日起,取得国内债券承销业务之证券商(含兼营之业者)得径行办理募集发行国际债券相关之财务规划、评估及顾问业务,无须个别经本行许可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
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除外)企业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一号楼217办理;其他区县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求的境内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或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人民银行 外汇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纳入统一管理,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便利采用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二是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
6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与会专家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问。专家指出,中国经济具有强大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预计下半年,中国经济将会反弹
(一)为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特设立“咨询反馈”栏目。欢迎您留言进行外汇管理业务咨询、提出意见建议等。 (二)本栏目主要受理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咨询类问题以及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受理向外汇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不受理应当通过检举控告、举报、**、政府资讯公开等途径解决的事宜
国家外汇局28日称,在今年2月至10月底展开的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中,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并对已做出处罚的9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外汇业务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 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严厉打击“热钱”,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汇局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截至2010年10月底,已立案和处罚违规案件178起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7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末,中国外汇储备约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2亿美元,升幅为0.3%。这是中国外汇储备连续第五个月环比上升,专家称,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仍具有保持稳定的基础。 截至2020年8月末,中国黄金储备6264万盎司,连续11个月持平;按SDR(特别提款权)计,中国外汇储备为22303.06亿SDR,较7月末减少19.93亿S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