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职教育
网站包括不同幼稚园教育参考资料,以及亲职教育资源/网站、亲职教育短片等,家长可留意更多优质幼稚园教育的资讯。 网上资源平台,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与《宪法》、《基本法》及国家安全教育、国旗、国徽和国歌等相关的资讯,包括学生学习参考资源、阅读材料、视频短片、网上游戏等。 为使家长更能明白各项教育政策的详情,教育局为家长举办不同类型(包括幼稚园、小学、中学阶段)的讲座,家长可定期留意并参与其中
大肚分馆于民国73年5月落成启用,92年因应人口增加需求并配合政府推动“公共图书馆空间及营运改善计划”,择地新建社区亲子图书馆,于99年10月24日正式启用。为提供民众更多服务,大肚分馆续争取教育部补助于103年9月起进行阅读环境改善工程,104年5月7日全面重新开放。全馆现为三层楼建筑,总楼地板面积为1450.55米
2020年9月11日,由长沙市妇联主办、湖南大德和青少年服务中心承办的长沙市妇联亲职教育工作坊龙马社区“家长学校”专场走进农科院幼儿园,本次活动主题为做温暖的父母,主讲老师为家庭教育讲师臧靖琼。 人体常年恒温在37度左右,37度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个舒适的温度,那么父母的37度应当如何维持呢?臧老师提出,父母的37度需要保持三个“心”:好奇心、陪伴心和赞美心。好奇心即是父母对孩子保持好奇心,关注孩子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和孩子一起探索世界,引导孩子学习和运用认识世界的学习方法和技巧,以及培养孩子良好价值观
基层家庭遇上危机及逆境,在经济上已经有困难,在没有足够资源及资讯下,普遍的社会服务介入都是以维持家庭基本功能为先,较少处理家庭关系的变化及心理影响。 根据依附理论(Attachment Theory)为基础理论,发现孩子依附关系被破坏,如:父母离异、父或母失踪而将儿童交由其他照顾者照顾、丧亲(依附对象:父母或照顾者)等,这些儿童会呈现的不安全依附行为,当中包含负面的情绪及行为表现。 而服务针对帮助有依附关系问题的儿童,协助家庭过渡事故后的复原,使亲子关系得到修复及复原,并针对其家庭系统做介入,即结合心理治疗及亲子辅导及亲职教育等多方面向的多元模式,帮助到这些逆境家庭得到巩固,让整个家庭关系有抗逆力抵受未来的家庭任务及挑战
1名(候补1名,候补期间3个月,自遴选结果名单确定之翌日起算) 应征资格条件: 一、 社会工作、心理、犯罪防治、咨商辅导、社会福利、法律或与前揭科系相关科系之国内外硕士毕业,并具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为社会工作、心理、犯罪防治、咨商辅导、社会福利、法律或与前揭科系相关科系之国内外大学院校学士毕业,并具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 具公务机关行政、药物滥用防治、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经验尤佳。 三、 具沟通协调、电脑使用、资料统计能力
儿童及少年有第四十九条第一项或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各款情事,或属目睹家庭暴力之儿童及少年,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列为保护个案者,该主管机关应于三个月内提出儿童及少年家庭处遇计划;必要时,得委托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或团体办理。 前项处遇计划得包括家庭功能评估、儿童及少年安全与安置评估、亲职教育、心理辅导、精神治疗、戒瘾治疗或其他与维护儿童及少年或其他家庭正常功能有关之协助及福利服务方案。 处遇计划之实施,儿童及少年本人、父母、监护人、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或其他有关之人应予配合
“桃园市105年原住民族亲职教育种子教师培训实施计划”及报名表一份,欢迎本市各市立学校符合资格之教师踊跃报名参加,请查照。 一、 依据教育部105年度补助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实施计划办理。 二、 为透过培训原住民籍之相关人员担任亲职教育种子教师,以加强原住民族亲职教育知能,特办理旨揭活动
(最新!)本季最新通讯 (2020年1月至4月份) 循道卫理中心乃循道卫理联教会属下之社会服务机构,而鸭脷洲中心/家庭资源中心为循道卫理中心其中一个服务单位,为居住于南区的儿童及家庭提供以儿童为本的托管服务、亲子活动及多元智能课程,并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合宜的小组训练,协助他们认识自己、建立自我形象,发挥潜能,从而得到全面的发展。 1) 学童课后支援服务:协助有需要的家长,于课余时间指导及照顾他们的子女; 2) 儿童兴趣班:协助儿童认识和建立自己,发挥潜能,并培养他们有积极的人生观及良好的品格; 3) 亲职教育:提供不同的亲子课程,加强亲子沟通,促进家庭及亲子关系,建立和谐的家庭生活。
家庭教育中心工作项目: 一、亲职教育:指增进父母或监护人了解应尽职责与教养子女或被监护人知能之教育活动及服务。 二、子职教育:指增进子女或被监护人对父母或监护人应尽义务与应享权益之教育活动及服务。 三、性别教育:指增进家人有关性别生理、情感、认知与社会知能之教育活动及服务
公告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106年下半年台北市各级学校家庭教育委员会办理“家庭教育网络活动”实施计划1份,请有意参加之学校于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函送计划书及经核章后之经费表办理申请事宜! 张贴者:2017年6月26日 下午7:46学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6月26日 下午7:47 ] 一、依据家庭教育法第15条办理。 二、本案目的为推动家庭教育委员会结合学生家长会,办理学生家长家庭教育咨商或辅导之课程活动,以提供学生家长亲职教育;另整合学校家庭教育资源,鼓励校际合作、资源共享,建构学校家庭教育网络课程平台。 三、本实施计划内容依“台北市各级学校提供家庭教育咨商或辅导办法”附表内容订定,实施方式可采“家庭教育专业进修”、“家庭教育委员会(含学生家长)”、“家庭教育成长活动”等网络平台课程或对话平台活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