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北市家庭教育中心106年下半年台北市各级学校家庭教育委员会办理“家庭教育网络活动”实施计划1份,请有意参加之学校于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函送计划书及经核章后之经费表办理申请事宜!

张贴者:2017年6月26日 下午7:46学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6月26日 下午7:47 ]

一、依据家庭教育法第15条办理。

二、本案目的为推动家庭教育委员会结合学生家长会,办理学生家长家庭教育咨商或辅导之课程活动,以提供学生家长亲职教育;另整合学校家庭教育资源,鼓励校际合作、资源共享,建构学校家庭教育网络课程平台。

三、本实施计划内容依“台北市各级学校提供家庭教育咨商或辅导办法”附表内容订定,实施方式可采“家庭教育专业进修”、“家庭教育委员会(含学生家长)”、“家庭教育成长活动”等网络平台课程或对话平台活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