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订
【转知疫情指挥中心订定“各机关(构)及事业单位因应COVID-19疫情之应变处置建议”案。一、依据教育部111年5月23日台教综(五)字第1110051174号函转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1年5月18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218号函办理。 二、为因应COVID-19本土疫情急遽升温,各机关(构)及事业单位等为配合防疫措施,可能因大量同职场相关接触者受匡列并进行居家隔离,致影响该单位之营运,甚至可能影响社会机能正常运作,该中心前已订定“为维持社会机能正常运作,各机关(构)及事业单位因配合疫情防治致影响必要运作之应变处置建议”
本(二十五)日本会第一三一次委员会议讨论有关行政院交议“台湾地区医事人员赴大陆地区执业许可办法”(草案),经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将报请行政院核定由行政院卫生署发布施行。 本次讨论内容,重点如次: 一、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台湾地区人民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赴大陆地区任职,本办法草案系行政院卫生署在考量两岸交流衍生相关医事专业人员赴大陆地区从事关医事活动之需求,及有利提供大陆地区台商及家属之医疗协助,爰依前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授权,订定本项许可办法,以利我医事人员遵循及整体医事人力管理。 二、该项许可办法草案内容要点在明确规范我医事人员申请赴大陆地区执业之程序规定,并明订医事 人员申请赴大陆地区执业不予许可及撤销或废止许可之情形,诸如:提供之文件有虚伪或隐匿之 情事、从事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动或违反医事相关法令规定等;另订定本办法发布前已赴大陆地区执业者补申请许可之处理方式
-(18-05-2021) 本届干事会将延任一年(10-6-2021至9-6-2022)因疫情关系,今年未能召开校友会会员大会选出新的干事会,故通过建议:本届干事会延任一年,任期由10-6-2021至9-6-2022。(详情可见附件:2021年3月30日校友会会议纪录会议内容1) -(04-17-2019) 原订在4月28日举行的校友会3人篮球赛,兹因报名队数不足,现将会取消。谨向已报名的校友致歉,希望来年再办活动时,能得到你们的支持
主旨:废止“开放‘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为食品原料及其产品应加标警语标示”等十九项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依据: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公告事项:鉴于“食品卫生管理法”于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修正部分条文并修正名称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并于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修正新增第十五条之一规定,已另订“食品原料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等十九项规定,爰废止“开放‘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为食品原料及其产品应加标警语标示”等十九项原规定
(戴伯华) 该灭火剂,可灌装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固定式干粉灭火装置中 ,是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火灾的灭火剂,与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或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联用 ,在扑灭大面积火灾中起着特殊的灭火效能 ,用于油田、油库、炼油厂、化工厂、化工仓库、船舶、机场、工矿企业酒楼 、宾馆及森林火灾的扑救。 该灭火剂为ABC型,有50%、70%、75%三类。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产品包装为25kg 规格,内袋采用塑料袋密封包装,外加编织袋(或根据客户要求另订 ) b.产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 、干燥、通风的室内 ,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雨淋、防止受潮,以免影响其贮存条件及灭火效能.
“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应依其容器、装载及搬运方法进行安全搬运;达管制量时,应在制造、储存或处理场所以安全方法进行储存或处理。前项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之范围及分类,制造、储存或处理场所之位置、构造及设备之设置标准,储存、处理及搬运之安全管理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定之。但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之制造、储存、处理或搬运,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另订有安全管理规定者,依其规定办理
“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应依其容器、装载及搬运方法进行安全搬运;达管制量时,应在制造、储存或处理场所以安全方法进行储存或处理。前项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之范围及分类,制造、储存或处理场所之位置、构造及设备之设置标准,储存、处理及搬运之安全管理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定之。但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之制造、储存、处理或搬运,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另订有安全管理规定者,依其规定办理
除可定期及不定期收到联盟活动讯息及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讯息外,还可收到伙伴会员专属的BIM相关技术交流及研究报告。 除可参与联盟会员活动外,还可参与伙伴会员专属活动。 参与联盟主办或提供之各项收费活动或服务,及购买联盟出版品时,享有伙伴会员折扣,其折扣优惠视实际活动内容另订之
主 旨:本系订于110年12月22日(星期三)举行“学生专题制作 评审、发表及展示”,请 查照。 本学年度专题评审及发表,时程如下: 本次专题分“竞赛组”(作品优异将颁发溪滨研究奖学金,另订发放要点)、“一般组”。 “专题制作评审申请书”请于11月8日(一)前提交系办公室(专题指导老师需签名于封面)
1.本委员会根据台湾化学工程学会章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组织之。 2.本委员会任务如下: (1)办理台湾化学工程学会化学工程奖章、化工技术奖、学术励进奖、金开英先生奖、赖再得教授奖、中技社化工学术奖、优秀青年化工工程师奖、毛高文教授奖、优秀女化学工程师奖、李长荣学术研究杰出青年教授奖及终身成就奖等奖项相关事宜。 (2)推荐台湾化学工程学会奖章奖项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