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
老师,企业没有利润,能否对外捐赠?能否允许税前扣除?怎么捐赠更省税? 企业没有利润,只要是企业有钱,当然允许对外捐赠,这也是企业的慈善之举,表明企业的大爱之心,值得点赞学习。 但是,由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若是企业没有利润,则对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造成没法税前扣除,需要全额纳税调增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我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认缴的 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本文摘要:这里先说没有实际到位的认缴部门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根据实收部门缴纳万分之2.5的印花税并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核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划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提醒 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决定,自2022年9月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加强对美容机构等场所的现场检查” 中新网12月8日电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8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决定,自2022年9月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无证行医行为、非法生产经营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从事医美服务行为、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医疗美容行业价格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严格税收征管,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6日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此外,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金莎成立于1984年,业务遍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拥有超过3万名员工,年销售额突破700亿元,位列亚洲上市公司50强,中国民营企业100强。 正,即正道、正宗、正气;泰,即安全、可靠。经营要走正道,产品要做正宗,企业才会稳如泰山
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是否也需要推行升级版税控系统? 2015-06-29 15:59 来源:河南国税 浏览:12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税务总局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目前系统运行稳定,纳税人反映良好。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通知》(税总函〔2015〕199号)第一条规定,各地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中,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 因此,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除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外,均纳入发票升级版推行范围
1月28日,大年初七,春节上班第一天,天津市税务系统举行了庄严的升国旗仪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早进入工作状态。 天津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卢自强在升旗仪式上表示,我们在癸卯兔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开启了新年团结奋进的新征程,全市税务干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落实全市“两会”和全国税务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聚焦做好“两服务”、实现“三满意”,达到“双领先”目标。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量,推进天津税务“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年即冲刺,起步就快跑,全程不懈怠”,严抓细抓绩效考评,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在创先争优中展现天津税务铁军的担当和作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2022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希望对您/贵单位的税务申报工作有帮助! 感谢您对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公益事业的支持!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