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
德国司法体系对“二战”前后令人发指的纳粹罪行到底应负怎样的责任?对这一问题,战后德国法学界一直讳莫如深。本书是战后德国第一部全面深入探讨和批判纳粹时代的司法理论与实践的著作。作者英戈.穆勒以翔实的史实为依据,大胆地探究了第三帝国时期德国司法系统(尤其是法院)对纳粹罪行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而从反面论证了司法独立、法官独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基本司法原则和正当司法程序对于一个法治国的必要性
2009年7月,被告人付德红在浙江省湖州市经营服装厂。2011年11月19日,付德红因经营不善,为逃避高利贷及支付工人工资,携带1万余元潜逃至安徽省合肥市、湖南省株洲市等地藏匿,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1万余元。后经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熊吉是动漫《搞笑漫画日和》中的角色。相貌猥琐,个性猥琐,思想猥琐,行为表现更猥琐。与主人翁兔美组合,每一次都被兔美揭开自个的罪刑,但实际上仅仅是纯粹的说出来,由于熊吉的行为表现太过于明显谁也看的出来
释字775号解释之一:累犯加重违宪吗? 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举个例来说,加重窃盗罪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累犯的话,法官最高可以判到7年6个月,至于法定刑的下限6月,也会因为加重而调整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甲某于1997年1月到1998年1月,连续实施十余次入户抢劫犯罪行为。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1979年刑法在1997年3月14日经过全国人大修订以后重新发布,史称新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解释】本条是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第三个基本原则
1.依据教育部体育署与救生员训练机构约定事项规定,参训者愿依教育部体育署救生员训练机构约定事项规定接受训练,立有切结书,得参加本次救生员训练。 2.结训取得训练证明,如欲报名救生员检定须注意下列事项,依据教育部体育署救生员资格检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应检人曾犯下列罪名之一且经法院判决确定者,不得参加教育部体育署救生员之检定: 3、犯刑法伤害罪章之罪。但不包括过失犯
是指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的查封、扣押与冻结,应是依法的查封、扣押与冻结。对他人财产滥用职权非法进行查封、扣押与冻结的,有关当事人为保障自己的权利所实施的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
立法院于101年11月20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对于幼童少年身心健全发展之保护更臻完备。 立法院于101年11月20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兹简述修正草案要点如下: 修法前,本罪之成立以造成妨害被害人身体自然发育之结果为要件,在认定上过于严格,亦很难有明确判断标准,且伤害幼童少年精神健康之凌虐行为,亦不在本罪规范之范围,因此对于幼童少年之保护确有疏漏不足之处
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论理解释: 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体系解释: 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