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
投资型保单的死亡给付,到底要不要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课税?金管会与财政部见解不同。专家指出,民众别迷失在政府部会的口水里,看看近年来,跟投资型保单有关的行政法院判决结果就知道:行政法院倾向支持投资型保单要课遗产税! 在保险业强大压力下,金管会与业者立场一致,都认为,投资型保单属于人身保险保单,保户缴交的保费,拿去投资的部分,属于保险给付,如果被保险人死亡,账户投资利得,属于死亡给付。 保险死亡给付有何特性?按《保险法》第11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时,保单如果有指定受益人,保单的死亡给付金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课税
金管会今天发布“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指引”,放宽金融机构可在取得客户逐次同意后,共享客户基本资料、账户资料、金融商品或服务交易纪录等9大类资料,不用重复作业;民众也可节省填写资料的时间。 因应金融科技发展,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今天亲自出席例行记者会,发布“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指引”,明定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可共享的资料包括客户基本资料、身份核验资料、账户资料、金融商品或服务之交易纪录,以及负面资讯、认识客户(KYC)资料、金融机构加值资料、电子通讯历程纪录(如IP地址)、其他经客户及合作金融机构同意共享的资料等9大类
为迎接资料驱动的数位经济新世代,国发会已启动开放资料专法之研议,专法草案预计于2020年底提出。目前我国开放政府资料是由行政命令规范,已纳入机器可读、开放格式、开放授权等关键概念,主要规范主体为行政院及所属各级机关。未来专法的拟订,期借由法律位阶提升,串连新兴科技活化资料应用,强化数据驱动创新及数位治理
公股行库受理纾困有求必应。财长苏建荣9日上午在财委会备询时指出,九大公股行库现在受理纾困的驳回率仅0.35%,等于“100件中,被驳回的不到一件”,几乎可说只要有申请,就会受理。 苏建荣也在财委会出具截至8日止的最新统计指出,目前行库受理经济部、交通部、文化部等部会提出的纾困优惠专案,受理申请件数已达1955件、核准户数已增至586户,申请金额增至263亿元、核准57.9亿元,特别是行库受理申请件数在两天内大增快400件,核准户数也增加快200户,进度之快由此可见
一、 基金绩效计算皆有考虑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报酬率,且过去配息率不代表未来配息率。所有基金绩效,均为过去绩效,不代表未来之绩效表现,亦不保证基金之最低投资收益。所有基金风险值仅供参考,实际以基金公司公告为准
[NOWnews今日新闻]硅谷银行倒闭风暴引发全球股汇市动荡,财政部长庄翠云今(15)日在立法院财委会受访时表示,美国政府已采取相关措施,场影响也会缩小,我国央行及金管会也出面信心喊话,不会有系统性风险,国安基金亦持续在场内,并呼吁投资人对台股中长期走势要有信心。 针对硅谷银行倒闭效应,庄翠云表示,由于美国财政部等单位都己采取相关因应措施,告诉存款户存款是安全的,也提出银行定期融资计划,对市场影响也会缩小,我国央行及金管会也出面信心喊话,不会有系统性风险。 此外,她表示,今日美股也上涨,美国消费者物物价指数(CPI)也回落到6%预期内,看起来是往好的方向走,台股与美股有相当程度的连结,这两天也随美股动荡,但她相信投资会有信心,公股银行对硅谷银行等银行曝险也非常低
本书系专为国家考试“(中级)会计学”相关考科所编写,同时适用需要准备中级会计学、会计学、会计学概要等考科之考生。本书收录题目量相当完整,均按最新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及主流会计学者之见解进行详解与说明。主要特色如下: 1. 内容含括近几年来国家考试会计学相关考科之经典、漂亮试题,题目量丰富、完整
最新“我国普惠金融衡量指标”2021年衡量结果出炉。金管会综规处副处长林羲圣指出,2021年衡量结果显示,我国有多项指标表现优于国际且较2020年成长,包括国人使用移动支付交易、ATM服务,都高于全球平均。2022年则增订具本土化特色相关的指标“多国语言ATM比率”、“双语分行”及“针对新住民及女性等族群办理金融知识宣导活动”强化本土化特色
为强化公司资讯安全管理机制,金管会前于110年12月28日修正“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并发布相关令释,要求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前一年底属台湾五十指数成分公司及主要经营电子商务媒介商品或服务之上市(柜)公司于111年底前指派资讯安全长并设置资讯安全单位(包含资讯安全专责主管及至少2名资讯安全专责人员),其余上市柜公司除最近3年税前纯益连续亏损或最近1年度每股净值低于面额者外,应于112年底前配置资讯安全专责主管及至少1名资讯安全专责人员。 金管会提醒应于112年底前完成设置资安人力之上市(柜)公司应适当评估所面临之资讯安全风险及需求,尽早规划安排需投入之设备资源及配置资讯安全专责人力,如有调整内部组织架构或人员职务之必要者,应配合修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提报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俾于期限内符合法令要求完成资安人力设置,提升公司资安防护能力。
现行金融商品因发行机构或商品包装方式不同,导致因课税规定不同,使得投资者税负不一,不但扭曲金融机构或商品间资源配置,也连带影响金融市场发展及国际竞争力。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金融商品课税制度需兼具合理性、一致性及与国际接轨之特色,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已将“金融商品课税问题之检讨”列为研究议题,并委托中华公共财务协会黄耀辉教授针对投资型保险及期货商品课税议题进行研究。 财政部指出,在赋改会研究期间曾召开座谈会,邀集金融产业界、学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机关代表充分讨论,并于98年7月24日委员会议第七次会议取得以下几点共识: 1、投资收益阶段:以要保人为课税主体,依所得类别(按应税、免税或分离课税)分别征免所得税,投资收益的扣缴税款属于要保人的扣缴税款,保险公司不得用以扣抵保险公司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