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
当投资人想要买卖外国的有价证券时,主要的方法有两个,第一个是直接向外国的证券经纪商开立账户,进行买卖的动作,例如我所使用的美国券商。 另一个方法则是透过复委托这项服务,在国内的证券经纪商只要通过金管会的核准,即可以从事这项业务,相关的内容规定在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管理规则里面,投资人可自行参阅。 那什么是复委托呢? 它的定义是“国内投资人与主管机关核准办理该项业务之证券商签订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契约,并透过该券商之海外合作证券商下单至外国交易市场
一、 绩效计算为原币别报酬,且皆有考虑配息情况。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报酬率,且过去配息率不代表未来配息率。所有基金绩效,均为过去绩效,不代表未来之绩效表现,亦不保证基金之最低投资收益
宏利新兴市场非投资等级债券基金-C类型(新台币)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及外国之有价证券,并依下列规范进行投资: (一)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之有价证券为:中华民国境内之政府公债、公司债(含无担保公司债、次顺位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顺位金融债券)、承销中之公司债、依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公开招募之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经金管会核准于我国境内募集发行之国际金融组织债券、依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募集之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 (二)本基金投资于外国之有价证券为:以在外国进行交易,并由国家或机构所保证或发行之债券(含政府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金融资产证券化之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及具有相当于债券性质之有价证券)
台股元月大涨逾千点,金管会昨(3)日公布,元月外资净汇入75.56亿美元,约折合新台币2270亿元(以央行1月底汇价1美元兑换新台币30.052元计算),创下史上单月外资净汇入第二高金额,仅次于2022年11月。 短短三个月,外资单月净汇入就分别创下史上新高与次高,凸显外资对台股信心回稳、看好后市。 根据金管会统计,外资在去年11月单月净汇入92.2亿美元,为史上单月净汇入最高,12月转为净汇出7.8亿美元
柜买中心为表扬证券商、会计师及律师等中介机构对资本市场的贡献,及感谢其协助柜买中心推动业务,并增进双方之互动交流,上周五(27日)在台北大仓久和饭店举办“108年中介机构辅导上柜、兴柜及创柜颁奖典礼暨业务座谈会”,并邀请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及证期局局长王咏心颁奖予绩优中介机构。 108年度获颁推荐辅导上柜及登录兴柜绩效奖的证券商排名,依序为台新证券、凯基证券及兆丰证券;获颁签证辅导上柜及登录兴柜绩效奖的会计师事务所,依序为勤业众信、资诚及安侯建业;另获颁创柜板推动辅导卓越奖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安永及勤业众信。 柜买中心指出,虽然今年受美中贸易冲突的影响,导致申请IPO家数不若以往热络,但申请兴柜家数已达50家,与107年度相当,显示仍有很多企业积极规划进入资本市场,而资本市场应该“质量并重”,期待各中介机构继续协助发掘更多具发展潜力的企业
一、 绩效计算为原币别报酬,且皆有考虑配息情况。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报酬率,且过去配息率不代表未来配息率。所有基金绩效,均为过去绩效,不代表未来之绩效表现,亦不保证基金之最低投资收益
台湾移动支付调查:消费者对移动支付认知度已达96.6% 7月26日消息,据台湾资策会产业情报研究所(MIC)近日发布有关台湾移动支付用户的调查显示,台湾消费者对移动支付的认知度已高达96.6%。虽然信用卡付款仍是台湾最多数人使用的付费方式,但目前已有27.2%的消费者愿意优先选择移动支付,该比例较2017年增长11.2%。 分年龄层来看,26岁至35岁的青壮年成为使用移动支付的中坚力量,他们在台湾使用过移动支付的比例最高,达75.5%,其用户增长幅度也最大,约14.7%
投资型保单的死亡给付,到底要不要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课税?金管会与财政部见解不同。专家指出,民众别迷失在政府部会的口水里,看看近年来,跟投资型保单有关的行政法院判决结果就知道:行政法院倾向支持投资型保单要课遗产税! 在保险业强大压力下,金管会与业者立场一致,都认为,投资型保单属于人身保险保单,保户缴交的保费,拿去投资的部分,属于保险给付,如果被保险人死亡,账户投资利得,属于死亡给付。 保险死亡给付有何特性?按《保险法》第11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时,保单如果有指定受益人,保单的死亡给付金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课税
金管会今天发布“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指引”,放宽金融机构可在取得客户逐次同意后,共享客户基本资料、账户资料、金融商品或服务交易纪录等9大类资料,不用重复作业;民众也可节省填写资料的时间。 因应金融科技发展,金管会副主委邱淑贞今天亲自出席例行记者会,发布“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指引”,明定金融机构间资料共享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可共享的资料包括客户基本资料、身份核验资料、账户资料、金融商品或服务之交易纪录,以及负面资讯、认识客户(KYC)资料、金融机构加值资料、电子通讯历程纪录(如IP地址)、其他经客户及合作金融机构同意共享的资料等9大类
为迎接资料驱动的数位经济新世代,国发会已启动开放资料专法之研议,专法草案预计于2020年底提出。目前我国开放政府资料是由行政命令规范,已纳入机器可读、开放格式、开放授权等关键概念,主要规范主体为行政院及所属各级机关。未来专法的拟订,期借由法律位阶提升,串连新兴科技活化资料应用,强化数据驱动创新及数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