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 2017年,全世界因家暴死亡女性多达5万。 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之际, 开展了两场以反家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讲座。 赵春梅律师详细地解读了《民法典》的修改要点,并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具体案例、影视作品,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民法典对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影响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10月11日至13日,会亭法庭先后走进夏邑县淮海铸造有限公司、夏邑县淮海新九实业有限公司、夏邑县华宇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中,法官刘莎莎首先向企业介绍了夏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强化企业对法院职能的了解
为更好服务百姓,让广大百姓零距离享受优质法律服务,2021年6月4日、6月5日,诚功所合伙人周凯律师应邀前往八大湖街道和水清沟街道,参加由半岛都市报组织的“半岛社区公益大集”活动,为人民群众送法到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活动中,周凯律师对市民咨询的法律问题一一耐心解答,两天共计接待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次,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就群众询问较多的继承问题,结合《民法典》的新要求耐心告知与继承有关的新旧变化,给出合理有效的法律建议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 6月17日,盟政协副主席郭志强带领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同志及法律工作者,深入包联的查干淖尔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社区实践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活动邀请专业律师围绕民法典的重要条款,特别是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关系篇进行了详细解读,从身边的典型案例入手,以案说法、以法论事。居民们还就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与律师进行深入交流和咨询,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自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自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内容:3个必修主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解读、《“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1个选修主题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技术科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
为增强女性职工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女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能力。3月10日下午,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特邀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哈晴(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开展以“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为主题的女职工线上普法培训活动。在线观看人数达700余人
1、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因为种种原因出现资金压力的,往往会向父母借钱,而父母一般是会借给子女的,而借钱是需要偿还的,夫妻借钱偿还时,是有不同规定的。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近日,巫山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三板斧”推进反诈工作,切实有效捂紧群众钱袋子。 该局将反诈宣传工作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推送反诈宣传内容,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通过搭建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反诈内容,营造全民参与的反诈宣传氛围
上海交通大学开元法学院教授彭成新:在不同情况下,如何承担饲养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的具体责任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次,《民法典》保留了《侵权责任法》关于养殖动物损害责任的主要规定,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继《侵权责任法》第78条之后,《民法典》第1245条对饲养动物造成的人身损害作出了总则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