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政府推动师资培育多元化之政策,本校于1995年9月在教务处下设“教育学程中心”,提供本校学生成为中等学校教师之机会,后依2002年7月修正公布师资培育法之相关规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更名为教务处“师资培育中心”,并自2014年8月1日起,改隶共同教育中心。换言之,“台大教育学程”,指本校师资培育中心规划经教育部核定之教育专业课程、专门科目课程及教育实习课程,系本校大二以上学生取得合格中学教师之修习管道。历届师资生表现亮眼,报名参加教师资格检定考试,应届通过率远高于全国各类科平均。将近八成以上毕业生学以致用,从事教职暨教育相关工作,将所学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