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敬请详阅附件的”说明”字段文字说明。

※103学年度[20届(含)以后]入学之师资生:依据中原大学师资职前教育专业课程科目及学分总表,教育专业课程应包括至拟任教类科实地学习,师资生修习教育专业课程期间至中等学校见习、试教、实习、补救教学、课业辅导或服务学习*至少54小时,并经学校认定其内容符合教育专业知能,详见“学生课外学习护照”。

※105学年度[22届(含)以后]入学之师资生:依教育部104年01月14发布“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24条规定,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应将职业教育与训练、生涯规划相关科目列为必修学分。依教育部规定,职业教育与训练及生涯规划二科目为必选修,认定办法依教育部及本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