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具体规定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URL])。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省(区、市)根据本省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开展时间
3月2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今年3月教育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含听力)时间安排为:3月5日下载并填写健康卡,3月16日打印准考证,3月19日考试。 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测试将于3月27日至28日进行
2017江西南昌青云谱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增补递补体检公告已公布,体检时间: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上午9:00,体检集合地点:青云谱学校(南昌市洪都南大道36号)。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关于对青云谱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外教师进行增补的公告》,现将增补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上午9:00 2.体检集合地点:青云谱学校(南昌市洪都南大道36号) 3.体检费用: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携带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每人100元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定于3月11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漯河市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 职能介绍: 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应急、双拥、绿化、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督办督查等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职能介绍: 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本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直属教育系统的群团工作。 职能介绍: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规划、指导和落实教育行政干部及所属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近日,枣庄市教育部门发布了《2018年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本次网上报名3月21日开始,3月29日结束。 据了解,本次的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枣庄市的中国公民。认定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退费”通道再次开通,这主要是为了解决各省有关部委发布的其他考试时间与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的冲突,对考试时间上有冲突的同学可以在7月28日-8月12日进行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申请退费,申请退费的同学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请退费操即可。 再次提醒同学们,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上旬(各地具体时间以届时省考试机构报名公告为准);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考生如已成功“转考下半年考试”并决定参加考试,则无需再次确认
2021年宁夏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时间已发布,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是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
一、受疫情影响,我省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为一次开展,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0日,过期不再接受补报。现在距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截止还有不到一周时间。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尽快申报,避免聚集在最后时刻扎堆申报造成系统堵塞,影响正常认定
人力资源部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2.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教职工队伍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全院人力资源的调查、开发和利用,深化学校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 3.负责制定年度用人计划,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4.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专家、优秀人才、专业带头人等的推荐、选拔工作; 6.负责全校各类岗位设置及编制核定、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和审核、核算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调配、劳动合同及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人事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 11.做好本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和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