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应主动公开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内容规定,2021年,公开各类信息325条。

2021年,通过信件、当面、网络、传真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21年,积极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制度建设,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

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一步向广大公众宣传《条例》。

一是存在问题。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能力;二是整改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2021年,抚顺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