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林科院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的精神,我所从即日起正式开始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公开招聘毕业生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3.应聘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林业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接收简历、资格审查(2017年3月1日截止)

应聘毕业生应提供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考试、考核及面试(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统一安排)。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投递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邮件名请按“姓名+学位+学校+专业”方式标注),过期不予受理。

2.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