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文件精神。按照抚顺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作实际,开设中介服务清单、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创新公开形式发布部门动态及政策法规并开展政策解读与文件互为链接,发布群众办事通及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目前共接到政务公开办通知要求18条,通过本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条,微信发布信息26条,微博发布信息37条。

1.存在问题。一是需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公开载体、栏目建设等需进一步优化。

2.改进情况。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好业务培训和内容、栏目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