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申报结束后,若发现家人留有私房钱,但已超过遗产税申报期,南区国税局表示,继承人可主动申报该笔遗产,仍能适用免罚条款,不必担心额外挨罚。

日前有位王先生询问国税局,他父亲于今年5月1日过世,由于遗产项目不多,家人在10月中旬左右,就已经完成遗产税申报,可是近日在整理父亲遗物时,才发现还留有投资基金约500万元左右忘记申报,会不会因此挨罚呢?

官员表示,在一般情形下,已依规定办理遗产税申报,申报内容却有短报或漏报情事者,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5条规定,将按所漏税额处以二倍以下罚锾。

不过在近年税法修正后,官员表示,现行的《税捐稽征法》第48-1条另有规定,凡属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征机关或财政部调查的案件,如果由纳税义务人主动补报、补缴,可以适用免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