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平等观测站111年10月号,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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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以教育方式教导尊重多元性别差异,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而尊重性别差异,包含教导学生认识及尊重,是性别平等教育的核心内涵。且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第13条的精神,“性别平等教育应充分融入所有课程之中,且为因应个人之需求与时代的变迁,特别明列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等课程内涵,强调其时代性与重要性,期望透过上开课程的分享与探讨,有助于提升学生之性平意识。”落实性别平等教育以达到尊重多元性别文化,营造校园友善环境的目标。
公布于2004年6月23日,最近一次修正公布于2018年12月28日,总则中说明此法目的为“促进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维护人格尊严,厚植并建立性别平等之教育资源与环境”,此法对于学习环境与资源、课程、教材与教学、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防治、申请调查及救济、罚则等,皆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