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9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可以到缴存银行申请调整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缴存比例方面,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仍为5%,上限仍为12%。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方面,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