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7月1日起,长沙市将开展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单位是否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及违规多缴等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缴存单位或缴存人信息是否真实将严格审核。
进一步明确“限高保低”
《通知》明确,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单位、职工各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对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2016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481元推算其月还款额。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性,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
《通知》要求,各年审单位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核定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单位专管员可提前与中心各业务网点联系,预约办理时间,根据中心各业务网点通知,分批分次办理年审业务。(来源:华声在线)
服务关键词:长沙代缴公司社保,中小企业社保代缴,代缴长沙公司社保,长沙代缴企业社保,长沙社保代理,长沙代缴分公司社保,代缴职工社保,职工社保代办,个人社保代理,社保政策咨询,长沙社保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