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开展交通行业及社会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承担信息化科技项目的研究及成果推广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投诉的受理、分办工作。

我单位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工勤数2人,2015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7人,聘用15人。2015年末实有车辆2辆。

1.财政拨款收入508.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40.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住房保障支出(类)8.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4.结余分配38万元,为转入事业基金的项目结余。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万元,项目支出328.7万元。

1.交通运输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财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6.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本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1.交通运输支出69.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交通运输信息建设、信息管理,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才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9万元,平均每辆1.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了4.3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参加了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考察费用,追加了当年的部门预算。

2015年本单位交通运输支出492.2万元,比2014年的434.68万元增加57.5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