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费
一、根据国家有关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标准,为规范和加强商会会费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合理使用好会费,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章程和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通知精神,以及国家有关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商会实际情况制定。 三、收取会费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会费缴纳在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上不封顶,多交不限,并及时向缴费单位出具自治区财政厅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农业局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政策和各项农业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为全县农业提供无偿服务并行使农业行政职能的公益性单位。 县农业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1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57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2人、离休人员1人、临时工3人、局本级另有享受财政补贴补助遗属4人
1、局机关编制人数25人,内设4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安置科、保健科、调研科;下设三个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干部大学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行政编制11人,老干部服务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0人。实有在职人员11名,其中:调研员1名,副局长2名;退休人员17名
1.蓟州区桑梓镇农经站站长李国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至2017年,桑梓镇农经站报销的加油费、修车费、招待费、办公费等杂项开支票据共7.6万元,存在未经镇主管领导签字报销问题。李国波作为农经站站长,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报销程序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
鹤壁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质的市级储备工作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第一条 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南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第二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都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条 根据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同时提倡内外部以款、物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