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增加) 0.35万元,下降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6.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32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