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7.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政法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5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

主办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铜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铜陵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