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等因素,对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高坪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议决等事项。
(一)听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审理情况汇报,审阅案件材料;
(三)经集体讨论通过,作出行政复议处理决定的决议;
(二)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的召集、主持;
(三)负责行政调解案件的受理与处置;
(四)代区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涉法案件;
(五)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上报资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