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县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管辖以县级派出机关、县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已被相关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事项,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惠山区教育局 惠山区科学技术局 惠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山区民政局 惠山区司法局 惠山区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 惠山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惠山区交通运输局 惠山区水利局 惠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惠山区商务局 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惠山区审计局 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 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惠山区统计局 **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各区市司法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管委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合理、高效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威海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聘请王燕等20名同志为威海市市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见附件)。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要严格遵守《威海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一、严格按标准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录》确定的违法行为种类、适用条件、自由裁量处罚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禁止超越裁量标准实施处罚行为,对因不规范适用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田地区水利局修订完善《和田地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自治区水利厅意见建议,经地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和田地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公开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现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通过信件、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7月5日前(自公示日起7日内)反馈至和田地区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附件:和田地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公开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稿) 地址:新疆和田市塔乃依北路3号 网络举报电话(未成年举报电话):0903-2032645
公共讯(石开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3月3日,黎平县残联联合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单位开展以“科学爱耳护耳,实现主动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多部门联合在县城平街开展爱耳护耳一条街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听力健康知识,增强全社会听力健康意识,以减少、控制听力损失和残疾的发生。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解决办事群众因继承不动产办理公证、不动产登记“往返跑、多次跑”的问题,西城区司法局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联合在中信、精诚、国立三家公证处开展“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试点。 此项试点旨在解决申请人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重复往返公证处和不动产中心的问题。试点开展后,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公证处,申请人在公证处办理完继承公证后,不必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设立在公证处的不动产网上办理系统就可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也可选择邮寄不动产权证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出台《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要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成本,在对有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广泛听取各类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推进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四张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全年为不少于150家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推进全市10家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优化涉企仲裁公证服务,对涉企仲裁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推行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开展企业专题普法活动,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涉企矛盾纠纷调处,鼓励涉企矛盾纠纷当事各方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狠抓十条措施的落地落实,主动加压赋能、提质增效,为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下半年,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年也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共青团是中国***领导的先进青年群团组织,始终带领中国青年站在斗争的最前线。 2022年4月26日下午,在城阳区司法局、城阳区法律服务行业团工委的组织下,由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共青团团支部承办的“传承五四精神,争做新时代法治青年” 主题参观活动顺利举行
近日,本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兹定于8月16日(周二)下午14:0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人民大道100号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5楼)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同志出席,介绍《指导意见》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欢迎记者采访报道,并于8月16日(周二)下午14:00前反馈记者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