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并非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可提起诉讼。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 )除外。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均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先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