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形象标志,等你来投票! 本文摘要:公民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冲突了,只能哑巴吃黄连?只能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不不,这里另有一条高效的途径。那就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妥侵犯其正当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详细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法式对被申请的详细行政行为举行正当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一种执法制度
行政复议形象标志,等你来投票! 本文摘要:公民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冲突了,只能哑巴吃黄连?只能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不不,这里另有一条高效的途径。那就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妥侵犯其正当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详细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法式对被申请的详细行政行为举行正当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一种执法制度
6月18日,记者从抚顺市司法局获悉,全市42个行政复议代办点正式启动试运行,实现了我市行政复议代办点偏远乡镇全覆盖。这是我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关口前移偏远乡镇的首创之举,在偏远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解决偏远地区群众复议难的情况。 抚顺市东西狭长,很多乡镇距离市区在百公里以上,群众到市内申请行政复议交通十分不便
泰语/ฉบับภาษาไทย 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复议员的管理,提高行政复议员的整体素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员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融水苗族自治县本级行政复议员的任命,适用本办法
近日,湖北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武汉召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天达共和武汉办合伙人王建瑞律师被聘为第一届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由湖北省级主要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高校法学专家以及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聘期三年,由湖北省司法厅实行动态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8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2018年自然资源部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18件,同比减少27.6%,是近3年来的首次下降;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059件,同比增长43.3%,败诉率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2个百分点。”4月3日,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议,总结分析自然资源部2018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并就2019年工作进行部署。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指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是对群众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法定渠道,是倒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报宜春讯 (全媒体记者邹海斌)近日,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来到宜春市袁州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送上一面锦旗,感谢该中心高效的服务,为企业纾难解困。原来,该企业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已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多方调查,最终化解了该涉企行政争议。 袁州区建立“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采取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集结办案骨干力量,采取提速承办、优先办理的方式,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协调各方力量,缩短办案期限,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快结”
【深圳收债】行政相对人怎样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取得法律救济的途径。但是行政相对人要适用以上两种救济手段须受到以下规则制约: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张吉禄对被申请人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不服,于 2020年5月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张吉禄于2020年7月21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为保证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间隙,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近日举行了2021年度首场行政复议听证会,对一起涉及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息公示案件进行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到会参与听证,申请人家属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场旁听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54号)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已经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监督,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指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作出的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决定
12月20日至21日,赣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采用“现场授课+远程直播”的方式举办了赣州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受理与应诉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邓文平,行政复议审理处(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处长周靖,于都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谢殿臣以及宪法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星林授课。课程内容涵盖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实务,行政复议基本理论与实务,行政机关行政案件应诉实务,从行政审判角度看行政复议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