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顾假”是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而规定,受雇者于其家庭成员预防接种、发生严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须亲自照顾时,得请家庭照顾假。家庭照顾假日数并入事假计算,全年以七日为限。

“防疫照顾假”则是为此次新冠肺炎特别制定。为校园疫情控制需要,全国公私立高级中等(含)以下学校及公立幼儿园(含专设幼儿园)延后开学期间,家长其中一人如有照顾“12岁以下之学童”,或“国民中学、高级中等学校、五专一、二、三年级持有身心障碍证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请防疫照顾假。私立幼儿园及非营利幼儿园若延后开学期间自主停课,或家长自主替幼儿请假之情形,家长其中一人得请防疫照顾假。

防疫照顾假和家庭照顾假两种假差别在于需要照顾的孩子年纪,如果你的孩子超过12岁、亦非身心障碍者,家长无法请防疫照顾假,只能请家庭照顾假,时间最长只有七天。防疫照顾假则随学校暂停上课的日期而定,没有时间限制,但仅限12岁以下的学生,已满12岁的国一生便不适用。

两者差别除了以上说明,重要的是“防疫照顾假”不支薪,“家庭照顾假”为事假的一种全年不得超过7日,超过部分必须扣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