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长期照顾服务提供者特约签定及费用支付作业要点”办理,受照顾人经长照管理中心评估,符合长期照顾服务请领资格,并核定长期照顾需要等级及长期照顾服务给付额度,依据长期照顾给(支)付基准及部分负担比率收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受照顾人不符中心收案标准者(申请外籍看护工或外籍帮佣者)或未经长照管理中心评估为符合长期照顾服务请领资格者,期间得以临托标准收费,半日(4小时)新台币肆佰元整,全日(8小时)新台币捌佰元整。

逾时收托时间,每半小时壹佰元整(超过15分钟以半小时计。)

临托服务:临托费用半日新台币肆佰元整(4小时)或全日新台币捌佰元整(8小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