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交情形→如备注或使用情形栏所示●
1‧拍定后建物点交,停车位不点交(110年4月27日查封时,据债务人称建物由其自行使用,并无出租或出借他人,且无海砂屋、辐射屋、地震受创、严重漏水或火灾受创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响交易之特殊情事,建物大门故障无法开启,有侧门可通往院子及街道,据债务人称于买卖契约中约定院子由债务人专用,建物天花板有装类似系统柜,专门摆放货物使用,取货时须使用梯子,研判非属夹层。另有一车位,位于心居易社区地下2层,编号90号,现供邻居无偿使用,建物上挂有招牌,目前已无营业。惟现在实际情形如何,仍请应买人自行查明注意)。
2‧投标人应自行查明债务人有无积欠管理费,并注意拍定后民法第826条之1第3项规定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