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政府**网站或电子信箱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机关处理的活动。

根据国务院《**条例》、《河北省**条例》有关规定,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提出**事项: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网上**不受理哪些内容?

依据国务院《**条例》、《河北省**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不予受理:

(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四)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内的;

(六)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另外,不受理实事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事项,或以**为名推销、做广告等事项。

四、为什么选择网上**?

(一)便捷。只要拥有一台可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智能手机,足不出户就可以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不受时间、空间限制。

(二)高效。群众投诉后,效果与来信、来访一样,相关办理情况全部在河北**信息系统运行,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公开透明,全程可查询、可跟踪,纳入满意度评价的,还可以评价。

(三)低廉。群众免受走访奔波之苦,不必写信邮寄,大大降低了**成本。

五、怎么进行网上**?

(二)阅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网上**流程等内容。

(四)注册。新用户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

(五)登录。已注册用户输入注册时的姓名、证件号码、密码登录。

(六)提交。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提交投诉请求或建议事项。

(八)评价。登录后,点击“办结诉求评价”,或通过查询码、姓名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对**事项进行满意度评价。